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日前通报82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详情如下:
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隐私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82款移动应用存在一项或者多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隐私信息情况,现通报如下:
1.在App首次运行时未通过弹窗等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隐私政策难以访问;个人隐私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隐私信息前,未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隐私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存期限等。涉及20款移动应用如下:
2.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插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涉及49款移动应用如下:
3.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解决方法和个人隐私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涉及11款移动应用如下:
4.未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才开始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隐私信息的权限。有提示收集规则,但用户点击拒绝后仍存在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隐私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5.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隐私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为更正、删除个人隐私信息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条件。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7.未向用户更好的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隐私信息的途径、方式;个人隐私信息处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7款移动应用如下:
8.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未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未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涉及4款移动应用如下:
9.个人隐私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隐私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
10.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11.未能采取比较有效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没有经过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涉及13款移动应用如下:
(注:文中所列移动应用检测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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