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族自治县)网吧网咖(个人独资)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建立批阅的行政许可请求。依据《大众集合文明运营场所审阅公示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状况公示如下:
对公示目标有贰言的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能够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请求。提出听证请求的,须供给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听证请求,将视为抛弃听证权力。
1. 中学、小学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交通行走间隔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违背《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则,被撤消《网络文明运营许可证》的,自被撤消《网络文明运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私行建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被依法撤销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其首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承办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 电话(仅受理网站建造保护相关事宜)
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路184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5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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