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茶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是不是具有合法主体资质、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经营食品。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主体,重点检查是不是持续保持许可(备案)条件,是否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等制度,是不是真的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生产食品,是否生产农(兽)药残留超标以及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否在食品标签标识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等,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
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部以及农村地区小微食品销售主体,重点检查是不是具备经营资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等,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违法宣称功能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针对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重点检查是不是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资质审核查验;加强对平台上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销售行为和网络广告信息的检查,严厉打击线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保健治疗功效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聚焦以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肉类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本地特色小作坊食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线下以农村集贸市场、商超便利、餐饮店等为重点场所,线上以入驻美团、饿了么、抖音直播等平台的安溪本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一律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投诉举报电线平台等方式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4.举报奖励:对提供问题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问题线索提供人进行奖励。
平台:全国12315网络站点平台,网址,标题注明“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举报”。(3)来函来信举报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号楼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请广大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依法依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农村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同时
欢迎广大群众热情参加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和社会共治,踊跃举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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